前面我講過在鑒定與加固設計實踐中的一些問題分析,這期我講講鑒定與加固設計之間存在的矛盾。
對檢驗區的混凝土強度無論是高還是低,在確定混凝土評定值的時候,取混凝土強度評定值≤平均值/1.15,且≤最低值/0.95,認為這樣是把評定值提高了,但實際上它還是偏低的。比如,在一棟樓的首層檢測了兩根柱子,混凝土強度分別是26.4、24.4,用平均值25.4/1.15,最低值24.4/0.95,最后混凝土的評定值是C20,這樣就把評定值拉低了,加固設計在設計的時候就會按照整棟樓的混凝土強度都是C20來進行計算,整個加固量就會增大。
前面說到的幾種鑒定,哪一種鑒定都不能滿足加固設計,不是過度加固就是加固量不夠。出現這種情況,難道是鑒定報告出了問題?并沒有問題,是按照規范做的;是鑒定的問題?也沒有問題;是設計的問題?也沒有問題。找不到是哪里出現問題。所以只能縮小檢驗批,檢驗批縮小了,評定值就會更加科學。但縮小檢驗批多檢測,業主也不愿意,因為會增加費用。
但是鑒定結果造成加固設計量的增加,由于加固量太大造成費用高,業主也不樂意了。其一,我的房子用了這么多年,都很安全,現在通過鑒定,處處都要加固,對鑒定結果產生懷疑;其二,可能會造成加固比新建的造價還高,難道真的整棟建筑物全部不行了?
針對這個矛盾問題:鑒定方、業主方、加固設計方都各有各的道理。
鑒定方:我們是按照規范鑒定的,您可以加大檢測進行評估。
業主方:加大檢測我要增加費用,那肯定不行。
加固設計方:我們按照鑒定報告來做的,加固量減不了。
同時,有些加固設計方會在圖紙上注明是根據某鑒定報告出具的方案,想要通過這樣寫明來撇清責任,但實際上后期建筑物一旦出現問題,各方都需要負相應的責任,因為你是專業的,不可能因為寫了某句話就能撇清的。
未完待續,下期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