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七、八十年代建造的各類建筑物大多數抗震設防構造措施差、主體結構材料強度低、結構整體性差,加上房屋年久受損嚴重,抵御地震災害的能力較為薄弱。據調查統計,目前我省1990年以前建設的城鎮既有建筑達不到國家抗震設防標準和設計規范要求的面積尚有107.08萬平方米(不包括學校和玉樹州)。
下一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督促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1990年以前既有公共建筑進行安全等級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依規范標準確定需要加固的既有公共建筑,明確加固范圍及面積,列出明細清單;對鑒定達不到安全等級、確實無法使用的建筑,不再進行加固,并按輕重緩急、分年度提出加固計劃。